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贺发改复【2021】128号 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生态环境厅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自治区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配套项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包含三个村(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开挖、铺设、恢复工程,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dn110mm共4300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mm共6890m,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增强管DN300mm共920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1000mm共80m,PE管De110共42m,球墨铸铁管DN110共30m,PE管dn110mm共350m,建设配套污水提升泵站6座;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
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
2.4 招标范围:
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潘昶村、银光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的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