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22202100035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胜县嘉陵江滨河景观提质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2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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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武胜县嘉陵江滨河景观提质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履约保证金事项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1、将“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总 则 25.成交结果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更正为“第二章磋商须知 二、总 则 25.成交结果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将“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总 则 35.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更正为“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总 则 35.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9日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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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小东街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26-622153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5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28-876169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 电话: | 0826-6221533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