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炼小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炼小学新建工程已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石化园招标核字【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炼小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36个教学班,主要建设综合楼(教学、行政、风雨操场)、食堂、运动场等;新建室外塑胶跑道操场、室外篮球场等;建设校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场地绿化、景观构筑物、院墙等室外工程;配套建设校区内的水、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公用设施。总建筑面积19498.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812.09㎡,地下建筑面积686.86㎡;
4、计划工期:17个月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2020年度(投标人为 2021 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2021年1月至今,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得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兼任),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2021年1月至今,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3)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兼任。
3.1.5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设计内容;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0 09:30至2021-09-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30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王静
| 联系人: | 张思达
|
| 电话: |
0311-69098822
| 电话: | 1535053816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jzhhzb@126.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长安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61612010903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