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设备配套升级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设备配套升级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DYCQHD2021-077。
项目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设备配套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范围:按要求完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设备配套升级项目等相关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采购预算:145000元。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设备配套升级项目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0至2021-09-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注: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情况可以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供应商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4 09:30 ,地点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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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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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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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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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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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 联系人:
| 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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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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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5-7523185
| 电话:
| 0335-51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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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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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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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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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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