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机关4号楼及老干部处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机关4号楼及老干部处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09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9-14914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机关4号楼及老干部处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3591116.00元;
最高限价:13591116.00元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装饰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0日09时至2021年9月16日16时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09时至2021年9月16日16时(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带二维码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外省入吉企业);
(7)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人: 张志刚
联系方式:1590440073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方式:0431-88566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
电 话:0431-88566807
4.监管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