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液袋及相关配套发运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液袋及相关配套发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2021-FW1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液袋及相关配套发运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为保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简称克厂)集装箱液袋发运业务正常进行,按照《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与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事项权限分配表》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2021-2022年集装箱液袋发运量预估10万吨以上,服务商在克拉玛依北站铁路货场发运。招标人对预估数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不设年度、月度保底数量,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投标人服务内容如下:
1. 负责集装箱的选、排箱工作;
2. 负责在克拉玛依北站货场完成集装箱清理及液袋铺设工作;
3. 完成克拉玛依北站货场至克厂成品车间的双向公路短驳发运工作;
4. 配合克厂集装箱液袋装油监护工作;
5. 完成集装箱的吊装工作,通过铁路发运至指定到站;
6. 铁路专用平板车组织协调;
7. 协调解决铁路发运相关问题,满足克厂发运及时率要求;
8. 负责按照国家及终端客户所在地方环保相关规定,对液袋进行回收及环保处理工作;
9. 负责发运过程中因液袋泄露造成事故的处理及赔付;
10. 保证装重集装箱液袋5天内从克拉玛依北站发出;
11. 代垫铁路运费并且负责推进铁路运费的下浮工作。
2.3 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2.4 服务标准:在克拉玛依北站货场发运,保障克厂每年10万吨以上的润滑油出厂发运,执行《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物流服务商管理规定》的服务标准。
2.5服务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物流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及时有效,符合克厂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为保证克厂产品的均衡运输,无论铁路运输的淡旺季,都能有效协调铁路运力资源,保证克厂产品销售时效。
2. 服务商使用的液袋满足克厂润滑油产品相容性要求。
3. 能独立开具克厂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业发票,需承诺合同签订7日后交纳银行出具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现金)。
4.需承诺对发运过程出现的产品污损、质量问题、油品泄露等,服务商应按照国家规定负全责,对损失的油品按照市场价格加价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克厂。
2.6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投标限价:带量采购,阶梯单价报价,10万吨以内(含10万吨)服务费最高限价223元/吨;每增长1万吨服务费降低5元/吨。
2.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物流服务商;
3.1.2服务商(含下属企业)通过了铁路总公司CRCC-00W-001:2018和CRCC-16W-003:2018集装箱液袋铁路撞击测试,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撞击测试认可。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服务商近3年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公共媒体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且①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设备设施及业绩要求:
3.4.1因新疆区域特点,长距离铁路发运,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变化等因素,对液体货物安全的影响,服务商应具备在疆内从事铁路集装箱液袋全程(液袋产品、铺装、灌装、倒短、装卸、铁路发运)物流服务,有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并完成过8万吨以上的物流量(提供可供查询的依据),以保证有承揽标的业务服务能力;
3.4.2服务商应具备克厂确定的服务项目所需的自有集装箱液袋铺箱场地、堆场(距离克拉玛依润滑油厂距离不大于20公里,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铁路集装箱液袋自有的装卸队伍和装卸设备能力,以保证具备承揽标的物流服务基础条件;
3.5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至 2021 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 00分至11 时 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报名。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前请投标人一定核实是否是完成报名)。须填写汇款附言:“FW147-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102100022517
账号:0200225119006711077
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含可编辑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hyxy_zbb1@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5.2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收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FW14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中。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太阳宫金星园8号;
联 系 人:马文全
电 话:010-6359233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10-62013465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户 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