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9日至 2021年9月13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03.196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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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50023120210817001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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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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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垫江县公安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46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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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70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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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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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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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名
| 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 982637.17
| 90日历天
| 合格
| 王亮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苏2321818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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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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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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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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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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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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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23-74681332)提出异议,对答复不满意的,再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3-74517161)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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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2021年 9月 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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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