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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黄土高原地区合水县2021年新建淤地坝工程已由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以庆水保发〔2021〕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水务局、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以庆市发改〔2021〕187号文件下达,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合水县水土保持局,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SSBJYDB-DL-202101
2.项目名称:黄土高原地区合水县2021年新建淤地坝工程招标代理
3.招标内容:黄土高原地区合水县2021年新建淤地坝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控制价:975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2.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8:30至2021年9月13日17: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六、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1年9月13日17:3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合水县水土保持局(合水县乐蟠西路16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水县水土保持局
联 系 人:赵志坚
联系电话:13993487668
2021年9月8日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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