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祝家街道2021-2022年度秸秆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1-09-09 至 2021-09-16 | | 撰写单位: |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祝家街道2021-2022年度秸秆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12-004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祝家街道2021-2022年度秸秆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变更 ,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9日 11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由于疫情影响,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缩短停留时间。本项目电子解密的时限为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024-24791925 名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31031125 项目联系人: 杨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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