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编制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利厅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编制;
(2)服务质量:合格;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经省水利厅报省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后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9至2021-09-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北角振西购物广场C座1707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30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燕山大酒店7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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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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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北角振西购物广场C座1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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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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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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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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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 联系人:
| 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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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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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5185611
| 电话:
| 0311-675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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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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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5185611
| 传真:
| 0311-675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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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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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chengs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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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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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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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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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振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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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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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7210010010009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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