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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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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营口市新联北大街74号营口市海关闲置办公楼。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其中: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2960001001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场所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最终将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整体交付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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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01日 开工至 2022年02月2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8.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28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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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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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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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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