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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招标通知(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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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招标通知(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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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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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SYKFQZXGS(JSGC)-2021021(2)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
2.项目编号:SYKFQZXGS(JSGC)-2021021(2)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4.招标人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甲
5.本项目资金自筹
6.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公开招标选择1~2家入围公司(入围比例2:1,入围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分行2021年全行员工健康体检定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开始日60天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本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2年,价格有效期为2年。如有变更,以补充合同为准。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无工资拖欠、无违规用工、持资格证上岗、医院各科均配备高级职称医生、无经济纠纷案件,在参与的所有体检招标项目中无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开展的体检项目齐全,有过多次200人以上的体检成功服务案例。体检采用国际或国内同业统一标准,体检结果被国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可;
(6)在锦州市区内具有固定体检场所,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独立实施体检的相应能力。医师技能强、检测设备先进。经过卫生部门许可,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批准的医院。我国现有的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级,同时按技术水平、医疗水平、管理水平等的差别分别定甲乙丙三等和三级特等。等级是体现医院技术、医疗、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依据。具有国家等级认定的优先;
9.2公正性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9.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9)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若为军队或武警部队医院及其附属医院的还需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9.4企业规模要求
(10)具有足够的体检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体检行业(中型)规模企业;
9.5财务能力要求
(1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保证员工正常体检;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4)医院的服务体系应涵盖锦州分行及以下机构所在区域;
(15)医院应具备服务锦州分行及以下机构的能力;
9.7其他要求
(16)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18)服务能力:应具备同时服务200人以上的能力;
(19)业绩要求:自2018年至今(近三年)须具有中型企业的入围或统采案例;
(20)行业排名:在2020年度 (行业) 领域排名靠前;
(21)投标人必须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按照规定时间已通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④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⑤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⑥提供本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⑦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军队或武警部队医院及其附属医院的还需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⑧2018年至今(近三年)具有类似体检项目的入围或统采案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⑩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⑪提供“(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原件备查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3)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文件领取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4)文件发售联系人:赵博、王秋茹
(5)联系电话:024-25811424传真:024-25811418
(6)联系邮箱:sykfqzxgs@163.com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9月28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03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09月28日上午9:30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和[{本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甲
联 系 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416-2819574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邮编:110141)
业务联系人:赵博、王秋茹
电 话:024-25811424
传 真:024-25811418
电子邮件:sykfqzxgs@163.com
户 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
账号(人民币):3301005619200044533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单位可采用线上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公告中的报名要求将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sykfqzxgs@163.com;联系人:赵博;联系电话:024-25811424)并电话确认,我公司将报名材料检查合格后投标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公司。(报名单位需在邮件中备注本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账号:3301005619200044533)。
未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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