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
(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5-FW5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由中标人提供所需车型,依照投标报价据实结算。预估30辆,招标人承诺3辆的保底工作量。车辆租赁费用总额估算:600万元/年(含13%增值税)。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投标。评标过程按照招标方案进行评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进行投标,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如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书的约定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3 招标范围:招标车型:车辆型号丰田普拉多35003.5L,提供版本不低于:自动TX。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丰田普拉多3500 3.5L自动TX,1.6万元/月/台(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座位险、交强险。
2.5 服务地点:四川油气田工作区域(川渝等地)
2.6 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 3 年,按年度合同方式签订(每年一签)。通过年度合同履约考核(“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范围”详见附件)结果决定第二年是否继续续签合同。服务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未达到90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各标段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权属应属于投标人。
*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置项目经理一名,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1年6-8月社保证明。
*6、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符合车辆租赁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18565-2016、GB1589-2016、JT/T198-2016、JT/T325-2013标准。
*7、投标人需承诺,提供车辆生产日期不早于2019年10月1日,累计行驶公里数不能超过5000公里,未发生过任何道路交通事故。
*8、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租赁车辆具备按招标人要求转为营运性质的条件。
*9、投标人需承诺,租赁车辆交付时配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设备,具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功能。
*10、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租赁的车辆除贷款购置外,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产权抵押。
*11、“车辆购置价格”与“车辆购置税”之和不得高于550000.00元/台的标准,以提供的“车辆购置”发票与“车辆购置税”发票、或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12、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12:30:00至 2021年9月15日11:59:59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315-FW512+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187277112@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315-FW512 +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伍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187277112@qq.com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ZY21-XN315-FW512+投标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的,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8601306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028-68250085
邮箱:187277112@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蒙女士 028-6825003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