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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国内招标-> 工程招标-> 采购主体: 政府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购项目公告
: 2021-09-08 08:18:33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购项目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2 项目编号: CZ202100899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单价限价
每人次(含检测、材料、服务费等)
采用规格
预估总量
总价限价
(含检测、材料、服务费等)
期限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5元/次
5人混采
76000人次
190万元
1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空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汕头市龙湖区春江路28号航卫室一楼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2.供应商须有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服务所需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资质【提供省级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书,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提供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及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防护装备储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麦英全、0754-88833151
EMAIL:maiyq@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303】
联系电话:【15521875712】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713】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推荐关键词: 汕头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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