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 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4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5,000.00元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24日至 2021年08 月 26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 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 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1号
联系方式:李琳 024- 86720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王思涵 024-25856906
邮箱地址: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涵
电 话:024-2585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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