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手术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3-202012-114659-0143
项目名称: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手术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3,820,000
最高限价(如有):2382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手术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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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
| 1项
| 人民币2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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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项目不分包则为所投项目,涉及包号的地方以“/”表示)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空气处理机组。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如现场具备条件,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或开工报告进场时间为起计15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项目),但具体完工时间要求按照本用户需求书中“手术室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通用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A0206180205空气净化设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如现场具备条件,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或开工报告进场时间为起计 15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项目),但具体完工时间要求按照本用户需求书中“手术室室洁净系统及配套设施通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