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血透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2-202012-024-0041
项目名称: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血透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82,500
最高限价(如有):68825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血透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重招)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HYLYG202011305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血透医疗器械采购
| 1
| 批
|
|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为广东省龙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若是进口设备则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等规定要求,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