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公安河北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FZX-F-20-0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河北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进步道38号(新:津都大厦A座)10层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X-F-20-006 项目名称:公安河北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4.68544万元 最高限价:594.68544万元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94.68544 | 594.68544 | 餐饮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数发生巨大变动而超出采购预算,则服务期提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进步道38号(新:津都大厦A座)10层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 联系方式:2646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进步道38号(新:津都大厦A座)10层1001室 联系方式:022-2445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022-2445850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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