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项目所在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底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配合使用方对设备配套的仪表进行拆卸、检验、安装。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使用方负责;若检验不合格,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更换仪表和再次检验,直至合格为止,不得影响工期。 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接问题反馈后,4小时响应,48 小时到达现场。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超声波流量计第一次检定时,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监督见证,且检定一次合格率不得低于 90%,否则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退货。 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中标后,接到使用方排产通知单后安排生产。 6.投标人须承诺,流量计国内首次标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且包含在总报价内,计入单套设备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此部分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应自行预估报价)。 7.进口品牌投标人应选用获得OIML0.5级精度认证的产品(国产品牌不做要求)。 8.投标人使用的超声波流量计、流量计算机应为同一品牌(不允许贴牌)。投标文件中列出品牌及型号。 9.投标人须明确本次招标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方订单为准。 10.本次招标物资所有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使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及生产制造标准进行更换或替代。 11.投标人必须是超声波流量计的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为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 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12.投标人需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CPA),同时满足标的物产地与型式批准 证书标注产地一致,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4日8:00时至2021年9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9月28日09:00时前与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葆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并进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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