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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存轮棚等设施彩钢顶整治(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1LX-09-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存轮棚等设施彩钢顶整治(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对建筑面积约1080㎡钢结构彩钢顶存轮棚彩钢顶进行加固。 2.对建筑面积约52.2㎡砖混房屋彩钢顶进行加固。 3.对建筑面积约118.2㎡砖混简易房屋彩钢顶进行加固。 上述彩钢顶加固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高铁沿线存在安全隐患保留使用房屋整治加固补强技术方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⑥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9月6日11时42分起至2021年9月10日15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包头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包头车辆段 。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车辆段
详细地址:
电话:18004726960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btcld02
电话:18004726960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头车辆段
日期: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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