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咸宁市民政局智慧社会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2021-09-02 09:06|发布单位: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直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NZC2021-CS0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民政局智慧社会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08-25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将“在满足系统日常不间断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无缝升级对接,对区县数据进行实时抽取和监测,实现市域数据的全面展示和统筹管理”修改为“在满足系统日常不间断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无缝升级对接,基于政务外网环境,对区县数据进行实时抽取和监测,实现市域数据的全面展示和统筹管理”。2.“(二)大数据展示配套硬件清单”1.全彩LED显示屏中:将“19. ▲显示屏采用分布式供电系统,具有电源过压、过流、断电保护及温度控制系统,对电源进行实时温度监控,超出设定温度自动报警,防止过温失效。提供报告封面同时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显示屏制造商公章”修改为“19.显示屏采用分布式供电系统,具有电源过压、过流、断电保护及温度控制系统,对电源进行实时温度监控,超出设定温度自动报警,防止过温失效。提供报告封面同时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显示屏制造商公章”,全彩LED显示屏第19条不作为标▲参数。3.“(二)大数据展示配套硬件清单”1.全彩LED显示屏中:将“26. ▲所投显示屏制造商获得过权威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 LED 显示屏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和省级以上高清智慧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证书”修改为“26. 所投显示屏制造商获得过权威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 LED 显示屏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和省级以上高清智慧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证书”,全彩LED显示屏第26条不作为标▲参数。4.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二)大数据展示配套硬件清单”7.智能配电子柜中:将“4、▲具有PLC智能配电控制系统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与显示屏生产厂家为同一企业或为同一集团、法人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4、具有PLC智能配电控制系统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与显示屏生产厂家为同一企业或为同一集团、法人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智能配电柜第4条不作为标▲参数。5.评分部分2.9,LED大屏需求,将“2、▲条款技术性能要求为本次招标重要功能,一项不满足,扣 1 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扣完为止,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修改为“2、▲条款技术性能要求为本次招标重要功能,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非“▲”参数,不作为评分项。	
	
		3、更正日期:2021-09-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民政局	
	
		地址:咸宁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1587195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319室	
	
		联系方式:0715-8126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娟	
	
		电话:1587195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