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土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土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丰政批[202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土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甲方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
计划工期:12个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
资金中央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土城镇片高压及变压器工程
第二标段:土城镇片低压配电工程、配电箱工程
第五标段:苏家店乡干沟门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六标段:苏家店乡苏家店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七标段:苏家店乡红石砬、小庙子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八标段:万胜永乡辛房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九标段:鱼儿山牧场水利配套工程
第十标段:鱼儿山镇东滩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十一标段:凤山镇、波罗诺镇、胡麻营镇、黑山嘴镇水利配套工程
第十二标段:土城镇水利配套工程
第十三标段:大阁镇达四沟村水利配套工程
第十四标段:大阁镇达二营、帐房沟村水利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土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五至十四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备注: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标段依次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在其中某一个标段中标,此标段以后的所有标段将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3 00:00至2021-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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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振丰路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旺角国际2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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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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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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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海东
| 联系人: | 张军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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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4-8012270
| 电话: | 0311-896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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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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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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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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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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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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