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及法律服务项目A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及法律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A包: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以2021年7月31日为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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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A包还须具备:
6、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8、供应商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国企清产核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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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
|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采购文件领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
3.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地址: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济南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5.方式: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合同、信用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或将以上资料和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汇款人名称)发邮箱至sdhbzb1120@163.com。
6.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或现金,开户单位: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济南杆石桥支行,账号: 151116010400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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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标文件提交 |
| 纸质文件提交 |
|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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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公告同时在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 九、其他说明 |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服务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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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联系方式 |
采购信息
1、名 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冯工
3、联系电话:0531-8266589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3、项目联系人:刘璐 赵艳
4、联系电话:0531-55568987,55569881
5、传 真:0531-86121031
6、电子邮箱:sdhbzb11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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