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诗墩棚户区改造项目(南星小区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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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诗墩棚户区改造项目(南星小区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05962.5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漳码路以北、诗墩路以东;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042.99平方米。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75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7620平方米,含住宅建筑面积131363.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653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770平方米,配套共建筑面积39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95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59300㎡、幼儿园地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可提供棚改住房约1490套。项目1~8#楼为二十六~三十二层住宅,以及配套商业用房和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并建设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诗墩棚户区改造项目(南星小区二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82515.78万元,其中:设计费800万元(含BIM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1715.78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各专项验收等的工期,完成日期以规划及土地核验、档案归档通过日期为准。设计工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1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60日历天内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要求:从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之日开始计算,150日历天完成基坑支护与桩基施工;15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210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10日历天完成主体室内外装饰施工;110日历天完成室外总平(道路、景观绿化等)及单体验收;单体验收后40日历天内完成人防、消防验收;单体验收后13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及土地核验、档案归档等专项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日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9月22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18日 17: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电子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2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众创园行政办公大厅三楼,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629020,传真:/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9-2414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cy0596@163.com
电话:0596-2862209,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