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招标单位名称
| 安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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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安福县公园路西侧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市政园林景观工程(赣建安福县招字【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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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安福县平都镇公园南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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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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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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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124000.0平方米
|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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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层
|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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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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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26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94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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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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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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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安福县公园路西侧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市政园林景观工程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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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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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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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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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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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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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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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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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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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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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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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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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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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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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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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至 2021年09月21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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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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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使用CA锁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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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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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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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7905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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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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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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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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