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08月31日 14:5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4: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22202851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26369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222028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16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108-20067107-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勒流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的更正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P25“质量考核办法”
(六)质量考核办法
1、服务评估考核(分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
(1)日常考核
甲方制定督导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 1),每月不定期对采购人指定推广垃圾分类单位垃圾分类的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信息报送、人员管理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核标准,每扣一分扣罚服务费200元。
(2)月度考核
采购人以佛山市、顺德区上级主管部门对勒流街道的月度考核检查情况作为月度评分依据。采购人每月度末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单位进行考核检査,釆购人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扣分结果(扣分以就高不就低原则),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相应扣分。
2、考核形式:由采购人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通报的考核表得分作为依据。
3、考核标准:具体从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服务专业性、管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及月度考察、评价。
4、考核评分标准:
(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月度考核,根据产出指标和成效综合评价。
(2)月度考核总分等级标准:60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分(不含)-75分(含)为合格;75分(不含)-85分(含)为中等;85分(不含)以上为良好,90分(不含)以上为优秀。
5、扣罚制度:
(1)日常考核实行单独扣罚制度,不纳入月度考核评价及扣罚制度;
(2)月度综合评价被评为优秀的,采购人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月度综合评价被评为良好的,除执行日常扣罚外,良好部分每扣一分罚服务费500元,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标准完成工作后再支付服务费(即86分-90分,每扣1分×500元=扣罚金额);
(4)月度综合评价被评为中等的,中等部分每扣一分罚服务费1000元,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标准完成工作后再支付服务费(即76分-85分,每扣1分×1000元=扣罚金额);
(5)月度综合评价被评为合格的,合格部分每扣一分罚服务费2000元,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标准完成工作后再支付服务费(即61分-75分,每扣1分×2000元=扣罚金额)。
6、月度综合评价被评为不合格,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在限期内做出整改,服务期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整改仍不合格或服务期间不合格累计达到2次或以上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发生服务费,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现澄清/更正为:
(六)质量考核办法
1、服务评估考核(分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
(1)日常考核
甲方制定督导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 1),每月不定期对采购人指定推广垃圾分类单位垃圾分类的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信息报送、人员管理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核标准,每扣一分扣罚服务费 500 元。
(2)月度考核
采购人以佛山市、顺德区上级主管部门对勒流街道的月度考核检查情况作为月度评分依据。采购人每月度末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单位进行考核检査,釆购人根据佛山勒流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市、顺德区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扣分结果(扣分以就高不就低原则),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相应扣分。
2、考核形式:由采购人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通报的考核表得分作为依据。
3、考核标准:具体从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服务专业性、管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日常及月度考察、评价。
4、考核评分标准:
(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和月度考核,根据产出指标和成效综合评价。
(2)月度考核总分等级标准:8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80 分(含)以上-90 分(不含)以下为合格;90 分(含)以上为良好。
5、扣罚制度:
(1)日常考核实行单独扣罚制度,不纳入月度考核及扣罚制度;
(2)月度考核被评为良好的,只执行日常考核部分,不作月度扣罚;
(3)月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的,除执行日常扣罚外,以 90 分为标准(90 分-100 分部分不实施扣罚),每扣一分扣服务费 1000 元;
(4)月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除执行日常扣罚外,以 90 分为标准(90 分-100 分部分不实施扣罚),每扣一分扣服务费 2000 元,服务期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期间不合格累计达到 2 次或以上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发生服务费,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每月服务费=本月合同约定服务费-日常扣分×500-(90-月度得分)×相应等级应扣金额标准)。
2、原磋商文件P47“商务评分内容及具体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企业荣誉
| 供应商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证书上须体现“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分
|
现澄清/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企业荣誉
| 供应商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得5分;
注:须提供证书(证书上须体现“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原磋商文件与此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0757-2636971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联系方式:0757-22202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757-22202851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