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双桥区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燃料)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8月31日 14:5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桥区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燃料)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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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双桥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4: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31420747 |
| 采购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2288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佰顺千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家园21号楼北底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3142074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QX-2021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桥区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燃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原采购要求:1)本项目所指的生物质颗粒燃料是应满足NB/T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中林业生物质成型燃料或混合生物质成型燃料,农业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属于本项目所指生物质颗粒燃料,燃料等级应满足表6或表7中1级相关要求。2)生物质燃料分析基低位发热量≥3800千卡/千克,生物质燃料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3)对成型颗粒,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4)投标企业应提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完整技术配方,并盖章确认。5)投标人应提供生物质颗粒燃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包括:NB/T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表8中全部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份检验报告只能覆盖一种规格型号,检验机构应至少具有CMA资质。标书审查过程中,虚假报告为一票否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企业承担。2、采购文件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更正为1、采购要求:1)产品应按照《承德市2021年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承农字【2021】59号文件精神,符合NB/T34024-2015《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分级指标》中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规定3级及以上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要求。2)生物质燃料热值不得低于3800大卡(MJ/kg),并达到以下技术标准:1.规格(mm)长度小于直径5倍;2.堆积密度(kg/m3)≥500;3.全水分(收到基,%)≤12;4.灰分(干燥基,%)≤10;5.低位发热量(收到基,MJ/kg)≥14.6;6.氮(N,干燥基,%)≤1.0;7.硫(S,干燥基,%)≤0.2;8.氯(C1,干燥基,%)≤0.03。3)对成型颗粒,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4)投标人应提供生物质颗粒燃料检测报告,检报告应包括“2)”中全部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份检测报告只能覆盖一种规格型号,检验机构应至少具有CMA资质。标书审查过程中,虚假报告为一票否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企业承担。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
联系方式:0314-228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佰顺千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家园21号楼北底商
联系方式:18531420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建
电 话:1853142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