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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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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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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8月31日 13:52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3:52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7758800 | | 采购单位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望花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568600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顺市兴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亦工街泊林铭郡19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57758800 | | 附件: | | 附件1 | 环安学院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
公告信息 |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31 至 2021-09-03 | | 撰写单位: | 抚顺市兴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9192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环安学院实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90,000.00 最高限价(元):1,2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 微量连续闭口闪点仪
| 2台
| | 粉尘云最小着火能试验装置
| 2台
| | 可燃气体/液体爆炸极限试验装置
| 1台
| | 危险品固体闪点/自燃点试验装置
| 1台
| | 易燃液体持续燃烧试验装置
| 1台
| | 可燃液体和气体自燃点试验装置
| 1台
| | 自动爆发点测试仪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提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提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址: 抚顺市望花区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兴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亦工街泊林铭郡19号楼 联系方式: 024-57758800 邮箱地址: 1762443410@qq.com 开户行: 交行抚顺新抚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兴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4411675012015071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波 电话: 024-57758800 |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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