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业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HZB2021-13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业外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7.4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站四路 288 号、市局(公司) 奇台路 669 号办公楼两处共需保安人员各 4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业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业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釆购活动;
3. 投标人须具备省公安厅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外地市保安公司须在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4.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5. 其他说明:
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以上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所有投标人通过“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