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燕矶长江大桥YJTJ-3项目经理部
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H-05-202108011ZB
1. 招标条件
1.1地理位置,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位于鄂黄长江大桥和鄂东长江大桥之间,距上游鄂黄大桥约6.5公里,下游距鄂东长江大桥约22公里,北岸为黄冈市黄州区,南岸为鄂州市鄂城区,距离在建的鄂州机场5公里左右。双层桥段线路走向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西、南湖工业园东,上跨在建黄州大道和长河,穿晨鸣纸业厂区和生活区之间,上跨沿江大道和长江大堤,在鄂海船厂处跨越长江,过江后于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松山村附近上跨长江大堤,沿鄂州市为本项目规划预留的通道走廊前行,从机场还建小区西侧上跨规划的沿江大道、鄂东大道、将军大道和吴楚大道,下层快速路对接鄂州规划通向机场的燕大快速路,上层高速公路继续向南接武鄂高速。
工程建设规模,鄂黄第二过江通道地处湖北省黄冈市和鄂州市交界处,既是连接黄冈侧的大广高速(G45)与鄂州侧的武鄂高速(S7)的复线工程,也是连接鄂州黄冈两市城市快速路的过江桥梁工程,中交二航局负责YJTJ-3标段施工。YJTJ-3标段起始桩号为:K17+493~K26+338,标段线路全长8.845km。中交二公院负责本标段4.705km主桥和双层引桥设计。中南勘察设计院负责4.14km单层引桥设计。道路等级:6车道高速公路+4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80km/h。
YJTJ-3标段包含1/2座悬索桥(1860m)、重力式扩大基础锚碇1个、双层引桥(3.955km)、单层引桥(1.592km)、路基2.548km,互通1座。
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根据子合同实际实施时间确定。招标人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本项目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同上。
2.2招标内容:碎石具体数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栏目,凭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递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后湖大道汉口花园支行 
行号:105521002421
帐 号:4200 1186 1970 5250 1112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银行回单请发至邮箱:491551565@qq.com,便于查询,投标保证金的退付请联系-----谢先平,电话18602733895。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一定要分别汇款,汇款备注里一定要明确所投项目部名称及物资名称的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如:**项目部(物资名称)标书费,**项目部**材料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规定备注,会造成标书不能下载的情况,投标保证金不能退回的情况。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15:30 时至2021年9月8日 14: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14:30 时。
5.2 逾期未投递或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黄埔科技园二期2号楼中交二航局五分公司
联系人: 李北宁(交易中心)13667206223
范军(项目物资部)18674129566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无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时间表如下:
                        | 发布公告
 
 | 点击:“参与”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2021年8月31日10:30
 
 | 2021年9月6日12:00
 
 | 
                    | 缴纳标书费
 
 | 
 
 | 2021年8月31日10:30
 
 | 2021年9月6日12:00
 
 | 
                    | 发放标书
 
 | 点击:“下载”
 
 | 2021年8月31日15:30
 
 | 2021年9月6日12:00
 
 | 
                    | 缴纳投标保证金
 
 | 
 
 | 2021年8月31日15:30
 
 | 2021年9月6日12:00
 
 | 
                    | 投标时间
 
 | 递交“标书”
 
 | 2021年9月6日15:30
 
 | 2021年9月8日14:30
 
 | 
    
招标公告附件1: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整包
 
 | 碎石
 
 | 5-10mm
 
 | 吨
 
 | 28791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纳税人身份,即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信息等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产500万吨的生产能力,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原材料材质为石灰岩,执行相对应产品的最新国标GB/14685-2011。供方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限为六个月之后的产品使用无质量缺陷时。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2018年-2020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8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记录。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投标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不以个人名义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款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能以挂靠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8、产地须来自于宜昌或重庆地区。卖方要保证产地的单一性,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9、买方为本材料的运输船提供了临时码头,由卖方负责提供装卸设备设施(包含抓斗、皮带机等但不限于)的采买、安拆、取证、维护、操作人员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提供具体的运输、卸料实施方案。
 
 | 500
 
 
 
 | 200000
 
 
 
 | 
                    | 碎石
 
 | 10-20mm
 
 | 吨
 
 | 788912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75685 
 
 | 
                    | 小计
 
 | 
 
 | 吨
 
 | 1252507
 
 |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黄埔科技园二期2号楼中交二航局五分公司
联系人: 李北宁(交易中心)13667206223
范军(项目物资部)1867412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