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道路村庄一体化示范创建工程 国省干道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乡村道路村庄一体化示范创建工程国省干道示范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投资审批〔2021〕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魏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魏县新定魏线、邯大线、魏峰线、安聊线沿线32个过路村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施工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在施工图审查后5天内完成。
(3)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招标限价(清单格式),施工图修改后5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涉及国省干道主要线路交口共22处,对道路交口进行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完善道路设施,增设智慧交通、雕塑石刻、宣传字、标志牌标线、监控等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0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最低要求:1人,中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另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最低要求:1人,中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另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1至2021-09-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18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魏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永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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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魏县开元东路36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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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6800
| 邮编: |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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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军辉
| 联系人: | 常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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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0-3556623
| 电话: | 0310-5777755/15511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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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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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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