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山县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4490001G01,
2021年平山县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平山县环境提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平山县委员会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平山县委员会宣传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1年平山县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地点:西柏坡镇区域和县城;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平山县西柏坡镇区域和县城环境提升; 工期:按甲方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须关注(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1 09:00至2021-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共产党平山县委员会宣传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山县中山东路19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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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马丽肖
| 联系人: | 王淑荣 |
| 电话: |
0311-82936065
| 电话: | 0311-8595750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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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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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yuchen369@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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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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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北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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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129140000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