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卧龙陵园墓位搬迁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27 17:41|发布单位: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08|项目监管地:伍家岗区|	
【项目概况】
    宜昌市伍家岗区卧龙陵园墓位搬迁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C210824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伍采计备【2021】XM0465
		
3、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卧龙陵园墓位搬迁劳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伍家岗区卧龙陵园墓位搬迁劳务服务,墓位数量约3813座(最终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协商谈判、墓位拆毁、各项手续办理、档案资料整理及其他服务等,具体搬迁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陵园内所有墓位搬迁工作,11月30日内完成资料、档案整理交接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非联合体形式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墓位搬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双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将有可能对合同真实性进行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楼
	
3、方式:
	
		现场领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3)获取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单座墓位搬迁劳务服务费统一价格为500元/座(不分单双墓)。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伍家岗区民政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39号	
	
		联系方式:0717-6561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方式:15071775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康	
	
		电话:1507177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