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水泉镇小城镇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大水泉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大水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大水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隆县大水泉广场、挡墙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0至2021-09-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9 09:00   ,地点为   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兴隆县大水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隆县大水泉镇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鹏鸣花园小区B2区3号楼1单元1802 
 
 |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300 
 
 | 
                            | 联系人: 
 
 | 
 赵怀蛟
 
 
 
 
 | 联系人: 
 
 | 刘敏丽 
 
 | 
                            | 电话: 
 
 | 
 13363148535
 
 
 
 
 | 电话: 
 
 | 0314-5071688 
 
 | 
                            | 传真: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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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 
 
 | 2770941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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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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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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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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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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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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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号: 
 
 | 130501687308000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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