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总承包焦炉煤气制氢联产 LNG标段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0965002G01,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总承包焦炉煤气制氢联产 LNG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总承包焦炉煤气制氢联产 LNG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邯钢拟按照减量置换的原则,在涉县龙西工业区建设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新建一套与本工程配套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装置。
本标段主要包含:焦炉煤气制LNG装置、膜分离制SNG装置和PSA制氢装置,其中膜分离制SNG装置和PSA制氢装置前期只做设计,预留场地,后期建设,建设费用不在本标段内。详见《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总承包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标段招标技术文件》。
2 建设地址
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位于西戌镇西戌村、龙虎乡马布村、北乱石岩村之间。
3计划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到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项目投入运行后到项目正常生产,项目绝对工期为14个月。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按《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总承包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标段招标技术文件》完成老区焦化搬迁项目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项目生产设施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EPC总承包所有工作及费用,详见招标技术文件附件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 (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同时具有(1)处理量45000Nm3/h及以上焦炉煤气甲烷化制液化天然气的EPC或EPCM总承包业绩,并且业绩工程至少稳定运行2年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签订时间、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2个及以上处理量45000Nm3/h及以上规模的焦炉煤气甲烷化制液化天然气的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含施工图设计、签订时间、运行证明材料,可以与第(1)项重复计算;(3)产氢量5000Nm3/h及以上变压吸附(PSA)制氢的EPC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标的页、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含施工图设计、签订时间、运行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011年1月1日至今焦炉煤气甲烷化制液化天然气或制氢的业绩。(业绩材料中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项目专职施工安全员: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专职施工安全员均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职称,且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2011年1月1日至今焦炉煤气甲烷化制液化天然气或制氢的业绩。(业绩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8 00:00至2021-09-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地址: | 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陈松泽
 
 
 | 联系人: | 张悦 | 
                            | 电话: | 
 0310-6076281    18531075189
 
 
 | 电话: | 0310-3150500  1771306992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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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 0310-315050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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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 | hbdfgszbb@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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