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吐市发改投资【2020】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6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片区
 
 
 
 2.工程规模:三湾路:道路全长180.44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2.0m人行道+2.0m绿化带+8.0m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0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167.7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200.8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绿化供水管网:管长331米,管径de110-de90,管材:PE管;电缆191米,路灯9盏。 红旗路:道路全长339.00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2.5m人行道+7.0m机动车道+2.5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320.7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341.2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电缆304.5米,路灯15盏。 幸福路:道路全长478.17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2.5m人行道+2.0m绿化带+7.0m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5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485.8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516.4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绿化供水管网:管长901米,管径de110-de90,管材:PE管;电缆533米,路灯23盏。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 TLFSGCQ2021082648300101001 
 
 | 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三湾路:道路全长180.44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2.0m人行道+2.0m绿化带+8.0m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0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167.7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200.8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绿化供水管网:管长331米,管径de110-de90,管材:PE管;电缆191米,路灯9盏。
 
 
 
 红旗路:道路全长339.00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2.5m人行道+7.0m机动车道+2.5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320.7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341.2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电缆304.5米,路灯15盏。
 
 
 
 幸福路:道路全长478.17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2.5m人行道+2.0m绿化带+7.0m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5m人行道);给水管网:管长485.8米,管径de160,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PE管;排水管网:管长516.4米,管径d300,管材:双壁波纹管;绿化供水管网:管长901米,管径de110-de90,管材:PE管;电缆533米,路灯23盏。
 
 
 
 
 | 67 
 
 |  | 
							|  |  |  |  |  |  |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2、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9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0:30
 
 
 
 2.领取方式: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8月29日10:00至2021年9月18日10:30止。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后附标书内;6.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根据自治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综合评估法经济标分值的建议,我市对综合评估法经济标分值构成做出相应调整;(1)经济标中总报价分值调整为60分;(2) 经济标中措施费分值调整为0分;(3)招标文件中不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经济标中主要材料得分为0分;(4)经济标中分部分项分值维持3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振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 地 址: 
 
 | 高昌区老城东路新疆航晟艺术交流中心303室 
 
 | 
							|  | 邮 编: 
 
 | 838000 
 
 | 邮 编: 
 
 | 839000 
 
 | 
							|  | 联 系 人: 
 
 | 张霞 
 
 | 联 系 人: 
 
 | 吴贤成 
 
 | 
							|  | 电 话: 
 
 | 18809943332 
 
 | 电 话: 
 
 | 15199567728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270842242@qq.com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