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8月29日 19:40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
| 行政区域 | 陆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9日 19:4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0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
| 预算金额 | ¥360.85149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8116988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0-88318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8116988 |
项目概况
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2479
项目编号:GDHH021-0285
项目名称: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8,514.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
1、合同包预算金额:3,608,514.9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8,514.91 | 3,608,514.91 |
2、工期:合同签订日起 6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行业资质证书 :
(1)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注册建造师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报价;
备注:
1、请各报价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注册建造师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7楼
联系方式:0660-883185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81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660-8116988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陆丰市螺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栏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