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已获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顺德片区建设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北滘镇及乐从镇。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道路全长约4.0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规划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部分路段与佛山地铁三号线共线。其中上水河至乐福三路东端段按规划红线宽度45米(双向六车道)实施;乐福三路东端至岭南大道段按现状宽度15米改造;除百顺道至华阳路段外,沿线配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9.1071亿元。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1.3本项目建安费预算价为80518.62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098500.00元。
2.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综合管廊、绿化、照明、变配电工程、项目临建配套工程(如有)、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如有)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提供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试运行期阶段(如有)、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绿色施工管理、设备监造、配合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含周边项目协调)以及配合报建报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2.3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约5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约2个月,施工服务期约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称号的标准。监理人有责任督促、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2.6安全文明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发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承诺达到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工程师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交由相关建设单位出具的该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顺德片区建设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29328956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869、0757-83130871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日期: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