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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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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HY2021-37208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牛、羊肉))的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牛、羊肉)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NHY2021-3720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禽肉(牛、羊肉)
否
详见商务、技术偏离表
详见商务、技术偏离表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该项目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猪肉)采购项目LNHY2021-367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味品采购项目LNHY2021-368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水产采购项目LNHY2021-369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米、面、油采购项目LNHY2021-370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蔬菜采购项目LNHY2021-371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禽蛋采购项目LNHY2021-3730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水果采购项目LNHY2021-34607兼投不兼中。成交按供应商所投项目预算最大化确定。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物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27日08:30时起至2021年9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本项目以非现场方式领取)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电子邮件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9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4-2269778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项目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24-23492292
传真:024-23492292 邮箱地址:595664875@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14889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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