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LGH2021091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LGH202109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85.5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仓库建筑面积410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及其它符合性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5日00时00分到2021年09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C 座331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八楼十一会议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八楼十一会议室
七、其他
沈阳厂仓储科叉车充电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网上
1、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报名(邮件报名后请打电话核对报名情况):
报名邮箱:zm@lnghzb.cn
邮件正文:请填写公司名称、所报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为现场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3、标书款、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024-22824495
电子邮件:lngh02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C 座 3320 室
联 系 人: 张淼
电话 : 024-22791811
电子邮件: zm@lnghzb.cn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