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采用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 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应为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八大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步骤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4、按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6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9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被限制参加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拖欠农民工资行为,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5、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6、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招标控制价8753043.61元,要约价为7702197.45元。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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