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信IT通用软件(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防病毒软件(桌面版)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IT通用软件(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防病毒软件(桌面版)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2108180001。
 
 2.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IT通用软件(2021年)集中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采购防病毒软件(桌面版)。
 
 2.3 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8月30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的同类软件采购。
 
 2.7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IT通用软件
 
 | 防病毒软件(桌面版)
 
 | /
 
 | 66000套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限内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9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满足中国电信相关技术、商务和服务等要求,并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的本项目产品测试
 
 3.3.3 投标产品应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序号
 
 | 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防护对象要求
 
 | ①主要针对传统物理桌面计算机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电脑、瘦终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  | 2
 
 | 主要防护操作系统
 
 | ①win7、win10、国产主流品牌操作系统 。 |  | 3
 
 | 系统部署要求
 
 | ①防病毒客户端软件支持在防护对象中安装部署;防病毒管理控制台软件支持在物理服务器和虚拟服务器上部署。
 
 |  | 4
 
 | 产品技术功能要求
 
 | ①供自主开发引擎或多引擎检测能力,包括云检测、人工智能AI、启发式分析等,对恶意代码进行有效检测和识别,对已知、未知病毒、病毒变种提供全面检测、拦截和清除能力。
 
 |  | ②支持多层的安全防护功能,包括防病毒、防木马/间谍软件、入侵防御、个人防火墙、软件控制、设备控制等功能。
 
 |  | ③扫描策略必须包含清除、删除、阻止或隔离等处理措施,同时还应具备对病毒/恶意软件的不予处理(锁定)或监控等措施,以保证对于文件多种处理的可选择性。
 
 |  | ④支持在进行手动以及预设扫描时必须可以设置扫描的性能,提供多种调节方式(如最佳扫描性能,平衡性能和最佳应用程序性能)。可以全盘扫描、关键区域扫描、自定义扫描。
 
 |  | ⑤支持病毒爆发阻止功能,当最新病毒爆发时,可在病毒代码未完成之前通过策略对企业网络中的病毒传播端口、共享等进行关闭,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预防最新病毒的攻击。
 
 |  | ⑥支持存档和压缩格式包内病毒扫描和清除功能,深入清除恶意威胁,并能保留压缩包文件。
 
 |  | 5
 
 | 系统管理功能要求
 
 | ①支持管理用户角色,支持用户权限的灵活设定。
 
 |  | ②支持集中配置各种策略,包括防病毒策略、防火墙策略、入侵防护策略等。
 
 |  | ③支持多种安装方式,包括下载安装、共享安装、Web安装等。
 
 |  | ④支持通过HTTPS方式登录管理控制台,保证对控制台的加密访问。
 
 |  | ⑤支持限制病毒扫描时CPU资源的占用设置,程序进行动态自行调整。
 
 |  | ⑥支持展示全网终端日志,包括病毒、漏洞补丁、系统查杀、系统防护、主机防火墙、硬件变更等日志列表。
 
 |  | ⑦具备终端分组管理、策略制定下发、统一杀毒、统一漏洞修复、统一管控等功能。
 
 |  | 6
 
 | 系统升级能力要求
 
 | ①支持防病毒引擎和病毒库的自动和手动在线升级。
 
 |  | ②支持防病毒客户端软件的自动升级,并可实现并发更新数量的控制,同时可以按不同时间段进行更新并发限制。
 
 |  | ③支持升级策略的自定义,按需要设置升级范围、时间等。
 
 |  
 
 
 
 3.3.4 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具有不少于3个防病毒软件(桌面版)成功商用案例,且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3.5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同类证明文件。
 
 3.3.6 投标产品具有投标产品相关的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3.5 申请人应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原件。
 
 3.6 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18年至今)。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纸质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909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室(按到达顺序逐个发售,请轮候的购买人在休息区稍事等候)。
 
 5.1.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申请人名称
 
 |  
 
 |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  | 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 5
 
 | 开户银行
 
 |  
 
 |  | 6
 
 | 户名
 
 |  
 
 |  | 7
 
 | 银行账号
 
 |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1.4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 如需邮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2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1电子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42.99.33.235/TPBidder)”(以下简称“一期平台”)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2.2.2在平台登记申领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申请人名称
 
 |  
 
 |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  | 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 5
 
 | 开户银行
 
 |  
 
 |  | 6
 
 | 户名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