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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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CG_21_2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医用耗材精益管理(SPD)系统平台建设及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08-19 11:31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10819_1372920.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价格的评分标准如下:
报价得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100×报价评审权重(10%);
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现变更招标文件评标价格的评分标准如下: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评审权重(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为,其价格为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注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递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递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变更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注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递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递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增加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注6如下:
如:本项目有三家供应商A、B、C参与投标且进入评标阶段,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分别为0.9、0.95、0.98,
其中供应商A、C为满足扣除条件的供应商并出具了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为非小微企业,则三家供应商的评标价格为0.9*(1-6%)=0.846、0.95*(1-0%)=0.95、0.98*(1-6%)=0.9212,评标基准价为0.846,三家供应商价格得分如下:
供应商A价格得分:0.846/0.846*100*10%=10.00;
供应商B价格得分:0.846/0.95*100*10%=8.91;
供应商C价格得分:0.846/0.9212*100*10%=9.18。
二、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的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 开标一览表中注1为“报价以折扣率形式填报,如投标人填报90%,即表示项目价格以折扣90%成交”。
现变更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 开标一览表中注1为“报价以折扣率形式填报,如投标人填报90%,即表示项目价格以九折成交”。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08-23 16: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5号
联系方式:张志桐,89413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周连妹、鲁先礼,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
电 话: 010-822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