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24日 18:56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罗县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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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平罗县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平罗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 18:5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
| 预算金额 | ¥175.9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莹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95196329 |
| 采购单位 | 平罗县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罗县宝丰路372号政务中心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德军 139095280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莹莹 0951-6150811、18795196329 |
项目概况 平罗县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采)-34
项目名称:平罗县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5.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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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建设
| 1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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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原件);(4)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5)特定资质:提供的主要设备(包含但不仅限于LED显示屏)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需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件,如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上午08:30至下午18:00)(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罗县司法局
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政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王德军 1390952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系方式:王莹莹 0951-6150811、18795196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莹
电 话: 187951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