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鞍山市公安局与鞍山市新闻传媒全方位宣传战略合作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4 至 2021-08-25 | | 撰写单位: |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鞍山市公安局与鞍山市新闻传媒全方位宣传战略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300-02391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与鞍山市新闻传媒全方位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999,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服务类
名称:C200399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1.电视台开通公安类题材《警视》栏目,栏目每期不少于6分钟。全年不少于12次。 2.《鞍山日报》全年10个专版,含文图采集、撰写、编校、版式设计制作。 3.《千山晚报》全年10个专版,含文图采集、撰写、编校、版式设计制作。 4.为鞍山公安公众号提供日常美编、海报制作等服务,配合鞍山公安号日常维护全年12个月。 5.根据公安机关需求,为重大活动鞍山云直播报道,全年不少于4次。 6.为公安大型演出活动提供电视演播大厅或录音录影棚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支持。全年不少于3次。 7.全年共拍摄制作警方形象公益宣传片、安全防范宣传片、工作专题片等10部。 8.对市公安局的重点亮点工作进行报道,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电台、电视台、鞍山云app、鞍山新闻网、公众号等媒介上刊登和播出。其中涉及全市公安工作的重大新闻稿件在《鞍山日报》头版刊发。 9.按照市公安局要求,随时向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推送鞍山公安影视新闻,并协助沟通联系;每年向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推送公安局稿件,每个媒体4篇以上。 10.公安类优秀稿件向“学习强国”推送,全年推送量不低于200条。择优稿件,向上级媒体单位推送。 11.特定活动全方位支持。对公安类专题宣传等场外活动,提供活动现场影像资料留存、后期音视频剪辑制作等服务。《鞍山日报》、电视、广播提供预报及全程跟踪报道服务。 12.充分发挥权威媒体《鞍山日报》和主流媒体《千山晚报》、鞍山广播和电视优势,结合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内容,及时发布社会告知性通告。 13.设置鞍山云公安专栏,含文图采集、撰写、编校、版式设计制作。向市公安局免费提供千山晚报20份。 14.基于新媒体大数据舆情分析,根据市公安局需求,提供日常涉鞍涉警舆情监控研判支持。 15.精选优秀采编人员组成特别策划团队,专门为市公安局策划、执行相关活动,为公安大型活动提供导演、主持人等人员支持,摄录像等设备支持、片头动画、背景视频制作及电视播出支持,活动期间宣传、纸媒、广播等专题活动策划、体现新媒体特点的视频、鞍山云、抖音号等多种多样的宣传。
服务要求:电视台开通公安类题材《警视》栏目 《鞍山日报》专版 《千山晚报》专版 为鞍山公安公众号提供日常美编、海报制作等服务,配合鞍山市公安号日常维护 重大活动鞍山云直播报道 为公安大型演出活动提供电视演播大厅或录音录影棚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支持 全年共拍摄制作警方形象公益宣传片、安全防范宣传片、工作专题片 对市公安局的重点亮点工作进行报道,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电台、电视台、鞍山云app、鞍山新闻网、公众号等媒介上刊登和播出。其中涉及全市公安工作的重大新闻稿件在《鞍山日报》头版刊发。 按照市公安局要求,随时向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推送鞍山公安影视新闻,并协助沟通联系;每年向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推送公安局稿件,每个媒体4篇以上。 公安类优秀稿件向“学习强国”推送,全年推送量不低于200条。择优稿件,向上级媒体单位推送。 特定活动全方位支持。对公安类专题宣传等场外活动,提供活动现场影像资料留存、后期音视频剪辑制作等服务。《鞍山日报》、电视、广播提供预报及全程跟踪报道服务。 充分发挥权威媒体《鞍山日报》和主流媒体《千山晚报》、鞍山广播和电视优势,结合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内容,及时发布社会告知性通告。 设置鞍山云公安专栏,含文图采集、撰写、编校、版式设计制作。向市公安局免费提供千山晚报20份。 基于新媒体大数据舆情分析,根据市公安局需求,提供日常涉鞍涉警舆情监控研判支持。 精选优秀采编人员组成特别策划团队,专门为市公安局策划、执行相关活动,为公安大型活动提供导演、主持人等人员支持,摄录像等设备支持、片头动画、背景视频制作及电视播出支持,活动期间宣传、纸媒、广播等专题活动策划、体现新媒体特点的视频、鞍山云、抖音号等多种多样的宣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思源、张连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8号
联系方式:0412-559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
联系方式:0412-526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云鹏
电 话:0412-5261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鞍山市公安局与鞍山市新闻传媒全方位宣传战略合作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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