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4 至 2021-08-25 | | 撰写单位: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80
二、项目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中标(成交)金额:2,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899其他商务服务
服务范围:一、咨询服务内容 1.整体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辉山经开区晋位升级整体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体系,以推动辉山经开区三年实现进入国家级经开区综评百强为目标,深入研究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位升级整体优化提升策略,并形成指导辉山经开区未来三年发展的整体提升实施方案。《方案》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有效针对辉山经开区当前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对外开放、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区域带动、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系统性的晋位升级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2.组织开展精准招商: (1)围绕新区农产品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召开大型主题招商推介会,扩大新区对外影响力。 (2)广泛对接国内外500强、行业头部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力争每年对接国内外500强企业、瞪羚企业3家以上。 (3)围绕沈北新区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与发展定位,科学系统策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并对接国家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资金项目。 二、咨询服务成果 1.完成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整体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2.力争引入园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落户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 2.编制完成《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40%; 3.乙方协助对接的企业落户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 2.编制完成《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40%; 3.乙方协助对接的企业落户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力、王家仁、张晓慧、佟晓霞、蔡蕙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联系方式:024-8137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024-227222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LNWXA-2021097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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