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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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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南客站三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高新区南客站三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 年 6月至今)至少承担过 1 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规模中有道路新修,合同价款不小于本项目的 8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单位应与申请人一致),近三年(2018 年 6月至今)至少担任过 1 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规模中有道路新修,合同价款不小于本项目的 80%。),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省内企业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报备且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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