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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改造工程竞标采购公告
2021年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改造工程
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1年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项目立项的批复》(石化销售吉发[2021]4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21年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改造工程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2021年长春分公司万宝加油站增加LNG加气功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位置。
2.3建设规模:一般项目。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1.168万元。
2.5计划工期:3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8日-2021年 11月7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为准。
2.6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采购范围:万宝加油站:新建LNG一体撬基础1座;原有一座30立方米柴油油罐清罐检测合格后填沙处理,进出油罐管道封堵,对应加油枪停用;站房利旧改建,部分门窗调整,原储藏间和配电间走廊砌筑隔墙,改为配电间、控制室及维修设备间;LNG一体撬铺设电源线及信号线,新增3处防爆监控布线,新增3处声光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布线;入口侧新建实体围墙约30米,高2.2米;扩大入口及修复破损路面,新建硬化地面;品牌柱移位等(具体参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3年以来有加油站施工改造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加油站施工改造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加油站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3.6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1年 8 月 23 日至 2021年 8 月 25 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6时 00分);
(2)购买地点:网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600元整。
6.响应文件递交
6.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11室。
6.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11室。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8.3质保期:工程质保期1年。
8.4合同条款规定:
(1)如遇国家税率变更,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不含税金额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本合同项下发生应收账款业务向其他第三方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质押以及其他融资业务,以及向第三方提供任何甲方的合同、发票等资料。也不得将该应收账款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对发票和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具有特殊认可的效力。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
邮编: 130000;
联系人:刁承磊;
电话:18744649777;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431-85332368;
传真:/;
电子邮箱:longtaigc@126.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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