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210-GC1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己由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以长油局函〔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咸阳市礼泉县(区)环城北路东段。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主要包括包装厂房升级改造、事故水收集池扩容、消防水站改造、消防水罐基础及水罐制安;室外配套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含甲供设备)的配套安装等。其中包装厂房为地上多跨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941.5㎡;事故水收集池431m³,地下设置;其余为项目整体消防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入场开始施工之日起 12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第一标段: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PAM及聚合物微球生产线建设项目Ⅱ期(自动化包装设备购置及包装车间技改项目)项目主要包括包装厂房升级改造、事故水收集池扩容、消防水站改造、消防水罐基础及水罐制安;室外配套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含甲供设备)的配套安装等。其中包装厂房为地上多跨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941.5㎡;事故水收集池431m³,地下设置;其余为项目整体消防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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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如有时)、图纸及设计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列明所有建安工程,甲供物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同时满足3.2.1.1、3.2.1.2两项资格条件:
3.2.1.1 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 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1.2 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 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 GC2或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
2018 、 2019 、 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 2018 年至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18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3.4.1、3.4.2两项业绩要求
3.4.1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含钢结构施工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至少分别具有一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业绩和一项不含钢结构施工内容的其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4.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含石油化工工艺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内容的石油化工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或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应同时满足3.6.3.1、3.6.3.2经理业绩要求。
3.6.3.1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含钢结构施工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至少分别具有一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和一项不含钢结构施工内容的其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6.3.2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含石油化工工艺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内容的石油化工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5日0时0分0秒至2021年8月9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2招标文件按 标段 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澄清、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等流程均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施,投标人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的所有业务,无需前来现场办理。
4.3招标文件购买及发票索取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029-68934523、029-6893452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电汇需在汇款附言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环城北路东段 | 地 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 系 人:陈海建 | 联 系 人:王郭杨 刘鸿 |
电 话:029-86565330 | 电 话:029-68934576 029-6893457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anggy1_cq@petrochina.com.cn |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