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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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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视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3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XY2021-018
2、项目名称:凤县公安局视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凤县公安局视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420,000.00元,
项目概况: 凤县公安局视频信息化升级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6 09:00:00
至 2021-10-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时间至开标日期前不满一年的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公示平台”上查询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名单并加盖公章。②: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7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在文件发售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发售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现场购买,经办人员应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3 09:0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九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县公安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车站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7-48105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917-380756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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